引进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厚朴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至4项和第5-8项中的一项,具备第9-10项者优先: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具备三甲医院工作经验,长期从事临床、医技、预防、药学、中医、康复、护理、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成绩突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
5.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三区及以上SCI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6.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项目;或者负责(牵头)完成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创建。
7.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8.在所从事专业领域成绩突出、技术拔尖。评价方法:
(1)应聘人提供材料。外科专业提供证明个人专业水平的手术视频/操作视频(20分钟以内,应包含手术操作的主要步骤)、手术/操作简介(2000字以内)、手术记录单等佐证资料;其他专业提供证明个人专业水平的临床病案报告(3000字以内)、危急重症病例处置报告(3000字以内)、疑难病例讨论报告,共5份,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2)由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应聘人材料进行评审。
9.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10.在医学会、医师协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等省级及以上学会(协会)相应专业委员会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