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根据病人情况,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
2、耐心、清楚地向病人解释病情及治疗方案,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3、根据医院要求,规范、详细书写病历和处方,完善病历档案;
4、指导下级医师、护士进行相关的检查及治疗;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6、主动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7、规范使用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维护。
二、任职条件
1.硕士及以上,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
2.能独立完成卫健委“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规定的相关专业主要诊疗技术项目;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在6分及以上,或现任职期内在国内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10篇以上本专业论文;
5.担任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团体职务、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且近3年招收过研究生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