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妇产科
专业要求:妇产科学
招聘人数:3
学历要求:博士1人,硕士1人。
其他要求:/
提前批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分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和优秀青年医疗卫生人才两类,符合条件者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后直接招聘纳入正式编制, 应分别具备对应的招聘条件。
(一)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年龄在 50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 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 (如: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金华市「321 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人选、省名医等); 地市级科技奖项一等奖、省级科技奖项三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等相当专业荣誉的人员;
2. 年龄在 50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聘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3. 年龄在 45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地市级名医;在聘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4. 年龄在 45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获地市级医坛新秀、县级拔尖人才、名医等相当专业荣誉的人员;
特殊人才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卫健局、人社局、人才办等部门「一事一议」进行招聘。
(二)优秀青年人才
优秀青年人才为年龄在 35 周岁(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 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3. 紧缺专业的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层次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学期 2 次及以上或学年 1 次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
4. 紧缺专业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曾多次获学业奖学金(学期 3 次及以上或学年 2 次及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
5. 具有卫技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完成规培的实用型紧缺人才;
6. 毕业 5 年内的上述卫技类毕业生,可参照上述应届毕业生的条件。
「以上」均含本级。
三、人才待遇
按永康市的相关规定享受安家补助、生活补助、购房补助等待遇,同时医院给予一定的人才补助。
四、招聘程序
按照永康市卫生健康局《浙江省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 2025 年提前批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执行。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及优秀青年人才的 1-3类采用面试的考试方式,优秀青年人才 4-6 类采用面试+笔试的考试方式。
提交资料:应届生: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学校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相关荣誉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历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医院概况: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 1953 年,前身为永康市妇幼保健所,于 2002 年 6 月 1 日撤所建院,2011年成功创建浙江省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2021 年通过浙江省第四周期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复评。2013 年挂牌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永康分院,是集医疗、保健、预防、科研、教学、计生服务、康复为一体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 21483 平方米,建筑面积 35770 平方米,核定床位 400 张,设 9 个病区和 31 个专科门诊,有职工 67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135 人。2023 年 9 月启动改扩建工程,完工后总占地面积 3.28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83万平方米,总规划床位 600 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我院在全省三乙妇幼保健院中连续四年蝉联第一;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成绩位列全省三乙妇产专科医院前茅。医院妇产科与儿科是浙江省县级医学龙头学科,新生儿科、妇科、产科是金华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妇科是永康市医学重点学科,乳腺外科和儿童康复科是永康市医学重点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