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领导下,负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根据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结合医院实际,督促、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医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缺陷。
4、组织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对医疗事故、重大差错进行调査,组织讨论、鉴定、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指导处理病人的对外联系事务(如转院、会诊等),
5、了解和掌握各临床、医技科室医疗技术工作情况,协调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工作,组织协调重危病人的抢救、突发性事件的处罟和院内外会诊,检查分析各科室的医疗质量,搞好医疗质量管理。
6、组织医务人员应对防疫、救灾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审批重大手术和紧急用药
8、负责实施、检査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三基理论、实践技能培训考核工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9、派遣、组织医务人员执行下乡、公务保健、形象工程、征兵等指令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10、负麦医师外出进修管理工作;管理来院进修人员,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
11、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12、贯彻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政策、规则,配合医保科做好与保险公司的医疗业务联系、工作协调,违规核查.
13.组织执业医师考试。
14、负责重点专科的管理。
15、完成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工作。
16、监督麻醉药品的使用。
17、负麦法医鉴定工作。
18、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19.接待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社会团体咨询,协助办理相应工作。
20、对本科室员工进行考核,并提出年晋、聘用及奖惩建议。
21、合理有效地安排本部门员工,加强劳动纪律,督促本部门人员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