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医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
任课教师拟承担课程范围:口腔修复学、口腔设备学、固定义齿工艺学、验光学、低视力学、斜视弱视学、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输血学检验、神经康复学、肌肉骨骼康复学、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等相关专业课程
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理想,责任感强,乐于奉献。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4.条件突出者,引进时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聘用及福利待遇:
1.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转接档案、办理户籍关系。
2.待遇优厚,薪资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