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数
药品配给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认同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的使命、愿景、价值观和发展目标,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历届需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
三、录用待遇
执行政府聘用辅助人员薪酬标准,以及五险一金、职工疗休养、职工体检等相关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