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详述
1、分管医疗方面工作的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
(1)、督促检查医疗制度、行政工作制度、各岗位职责、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及医保工作的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和检查门诊、病区、急诊工作,以及危重病人的入院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及护理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领导对重危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晋升。
(5)、负责领导全院的教学、科研及医疗业务统计与医保和病案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负担的分级医疗工作指导所担负社区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7)、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 疫情报告及医疗保险、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2、主动为院长出谋献策,加强院长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3、在其分管工作中,受院长的委托,对其分管所涉及的职能部门实施领导,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长请示、汇报。
任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
2、有五年以上二级医院管理相关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能力素质
1、精通医疗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开拓精神。
2、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医疗政策法规,能熟练操作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