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条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其他相应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的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二、任职要求:
1、专科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职称,能变更注册;
2、较强的组织及综合协调管理能力、系统规划能力、优秀的沟通表达能力;
3、独立思维能力强,善于沟通和维护人际关系,具有较好的团队协调能力,诚实敬业,有责任心;
4、有医院管理经验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