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 | 骨科学科带头人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廉洁自律。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专业特色鲜明。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学位。
3、已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或已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曾在省级及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担任学科带头人或三甲医院担任科副主任及以上职务满三年。
5、五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级课题至少1项,获省部级(含)以上医学科技奖者优先。
6、具备硕导或博导资格。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人事管理和待遇:
1、此次招聘人员与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工作地点为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
2、被录用人员全面负责福建医院对应科室医教研管工作、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五年工作期满后工作地点服从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排。
3、被录用者享受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
4、福建医院协助被录用人员申报福建省、泉州市和晋江市各类人才计划,享受各类津贴补助、住房、子女就学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