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
(二)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资格和岗位技能,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本次招聘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8月前结业的规培学员。(博士若无规培,可在我院规培。)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①属于定向、委培生;
②未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招生计划的军队和民办院校毕业生;
③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
④现役军人;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所有人员均需按照岗位设置要求进行报名,如条件不符合或资料不真实,将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