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负责制订全院护理工作规划;
2、负责制定全院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护理质量管理标准,对护理人员合理分工,使科室工作达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并严格督促执行;
3、负责拟定在职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有计划有目标的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并定期进行考核;
4、检查、指导门诊科室、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督促各级护理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护理质量,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实施医院各种护理教学任务并担任带教工作,组织全院性学术活动,努力提高全院护理业务技术水平及服务质量,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7、深入科室对危重、抢救病人的护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遇有重症抢救、特护任务等,负责人力、物力调配;
8、了解和掌握各科室护理人员思想、业务技术、教学研工作和健康状况,向院长和人事部门提出任免、晋升、奖惩以及调动工作,协同人力部共同进行护理人员的招聘面试、考核工作,作好各项统计工作;
9、定期召开护士长会,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学习,交流经验;
10、调查处理差错事故,对护理人员发生的护理缺陷及事故与相关科室共同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