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占事业单位编制。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引进人才在武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用人单位在5年内给予引进人才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7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总额的20%)。若聘用人员在武胜工作未满5年或考核不合格,将收回聘用人员所得住房及迁安置补助并解除聘用关系。
4.在前5年工作期间,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5000元/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00元/年。
引进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由武胜县委组织部、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