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领先的专业素质,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掌握所在学科发展方向,担任省级医学会等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优先;
2.在学科发展、梯队建设、科研教学、人才培养以及研究、解决学科疑难问题中起带头和核心作用,近五年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优先;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历优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在三级医院担任过科室副主任以上管理职务优先。学科带头人团队优先。
(二)专家型人才
1.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能独立开展本专业诊疗技术,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水平,能够提升专科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三级医院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优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