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
(一)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引进薪酬福利
引进人才原则上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另外,引进人才按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安家经费待遇,数额从60万元-300万元,同时配套享受数额不等的科研启动经费。
对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医大师等层次人才待遇可另行面议协商确定。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可随时报名,有意者可与医院人事科咨询,合则约见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