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救医学相关专业;
2.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优先;
3.具有10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
4.具有学科建设、指导学科团队建设经历;具有指导研究生培养经历优先;
5.具有丰富的相关学科临床诊疗及科研经验,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能够带领、指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临床、科研、教学工作。
6.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优先聘用 :
(1)曾任或者现任大型三级甲等医院学科(学术)带头人;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影响力,近五年主持或承担过相关专业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高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著;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人才称号;
(4)省级医学会相应专业委员会委员或市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