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职责
(1)指导、协调所属医院医疗业务活动,推进医疗业务管理效能提升与风险把控;
(2)监督、指导所属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和学科建设,科研与医疗技术创新;
(3)统筹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督导所属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医疗质量管控措施有效实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医疗安全风险进行预警;
(4)负责医疗纠纷管理,督导医院健全医疗投诉管理制度和流程,妥善处理医疗投诉、纠纷案件;
(5)监督、指导所属医院资质建设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理;
(6)监督、指导所属医院落实医保和物价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日常检查;
(7)监督、指导所属医院医学装备、药品及医疗耗材的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制定、需求申报、使用管理和库存管理等;
(8)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专业基础扎实,具有高度责任感,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诚实守信、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3)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的执业资格优先。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具有3年以上医疗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具备一定的医疗、健康行业相关专业知识、研究能力。
(6)掌握临床医学,医疗管理相关行业知识等。
(7)掌握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相关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