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抗压自控能力。
3.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经验,组织协调、部署落实和业务创新能力强,工作业绩良好。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不存在违纪违规违法等影响聘任的情形。
5.工作踏实、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与团队合作精神、奉献精神以及保密意识,注重钻研学习、积极进取。
二、任职资格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管理类相关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2年以上三甲医院中层管理工作经验或1年以上二甲及以上医院院长工作经验优先。或曾在国家、省部级公共卫生机构、知名医学研究机构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3)熟悉医疗卫生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政策规章,掌握现代医院行政管理理论、组织、宣传及相关技能,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决断能力,熟悉卫生系统的基本情况,能与业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熟悉医院基本业务、流程。
(4)有较深厚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5)思路清晰、处事敏捷,考虑问题细致周全。
三、职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并及时向院长请示汇报工作执行情况。
2.协助院长制定医院业务工作计划和质量改进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管理、临床教学、专业人才培养、科研工作等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4.协助院长组织落实广东岭南健康的有关决议和工作部署。
5.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医院等级创建和资质管理工作。
7.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发展。
8.协助院长建立医院与政府机构、业务关系单位、金融机构、媒体等顺畅的沟通渠道,积极开展医院的社会公共关系活动,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9.及时向院长汇报各项工作问题、提出建议、反馈各类信息,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