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临床及科研能力强,能够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或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优先。
3.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硕研。
4.职称要求:主任医师。
5.身心健康,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可放宽至52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两年及以上三级医院科室副主任及以上任职经历,或5年及以上国内知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工作经历的医疗组长。
7.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大学术成就,得到业内同行认可。担任国家级学术委员会委员或省市级学会副主委以上者优先考虑。
待遇:
1.可执行医院薪酬政策,也可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年薪管理,详情面议。
2.办理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提供人才引进安家费、科研经费、工作平台建设等,科研、论文、新技术项目奖励丰富(科研经费60-300万不等)。
4.外地人才提供租房补助,协助解决配偶安置、办理户口、子女入学问题。
5.根据学校要求,优先推荐为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