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重大疾控的指令性任务。结合辖区有关疾控规划、方案和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制定实行有关疾控工作方案。
2.及时收集、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置。
3.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疾病监测以及责任区域内的疾控工作;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负责各类传染病和群体性疾病的临床诊断工作;协助疾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参与重大免疫接种异常反映及事故处置。
4.接受疾控的业务指引和考核,监测和管理本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等。
5.健全有关组织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建立健全疫情报告、传染病等疾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对就诊人员防控指引和健康干预。
7.承担妇幼公共卫生有关职责。
8.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临时交付的有关疾控各项工作。
9.完成医院和科室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