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3年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予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转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1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任职要求:
1、硕士学历,临床医学或眼科学专业;
2、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与临床医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具有临床技能培训经历;
4、具有执业医师证和资格证;
5、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具备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用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