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描述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医学、临床医学专业,高年资三甲医院主治医师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备10年以上国内二甲医院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具备国内三甲医院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可优先考虑);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
5.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亲和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尊重精神疾病患者的人格,保护他们的隐私权;
6.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职开展科室医、教、研等工作;
7.掌握精神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的临床症状及诊断治疗手段,具备胜任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
8.诊病时要认真细致,做到诊断准确,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履行告知制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9.具备较强的学科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的工作素质,能够引领本学科持续发展,不断创新;
10.带领科室开展本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培养专科发展的后备人才。
二、人才引进奖励:
1.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中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5-20万人才奖励;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医生类专业技术人才,享受10-50万元安家费;
3.取得规培合格证人员,享受18-25万元人才奖励;
4.符合多种人才奖励措施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进行奖励。
5.双证齐全(执业证、规培证)执业医师年薪收入15-20万元,主治医师年薪收入20-25万元,副主任医师年薪收入25-30万元,主任医师年薪收入30万元以上。
综上,按当地事业编工资,同工同酬,特殊情况采取协议工资的,不再享受人才奖励。
三、其他政策:
1.符合纳编条件的,优先入编;
2.协助、配合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上学;
3.五险一金按事业编工资缴纳基数和比例缴纳;
4.已规培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人才来我院参加面试产生的交通费用可凭发票由医院补助单程;一经录用,可凭发票报销往返双程的交通费用。省外来院参加面试的我院可安排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