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岗位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紧缺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4.年龄要求:医学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医学重点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秀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优秀博士及临床博士后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上各类人才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主要招聘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医学与生命科学相关各种传统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基础研究、医学大数据人工智能、前沿研究与转化研究等各领域;
6.符合临床医学各专业,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任职或学习经历的高端人才优先考虑。
(二)分类条件
1.医学领军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10年以上;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熟练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在本学科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医学重点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近五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2项以上,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对本学科有良好的带动作用。
3.优秀青年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历,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问题的经验及从事一定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
4.优秀博士
申请人须为应届博士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毕业院校为双一流院校或985工程或211工程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或最新一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A-档及以上(前10%)相应学科。
5.临床博士后
申请人须符合统招博士后招收条件,进站时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三)岗位待遇
1.薪酬面议,提供苏州市三甲医院具有较高竞争力的薪酬水平;符合苏州大学进编条件的给予高校事业编制,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进编条件的给予园区事业编制;医院目前建有临床转化平台,可与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等共享科研平台,如对科研平台有更高要求的可一事一议,满足个性化需求。
2.临床博士后基本年薪为20万元,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按年度发放奖补金。绩效评估优秀者聘期内奖补金总额为60万元,绩效评估良好者聘期内奖补金总额为30万元;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及省级博士后项目等资助的,所获得的资助补贴不计入总薪酬,叠加发放;所获国自然等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医院目前建有临床转化平台,可与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等共享科研平台。
二、其他支持措施
(一)住房优惠政策
1.对未在苏州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单位申请人才优租房,租金按照人才公租房租金收取。
2.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优购房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优先购买商品住房。
(二)优先培养
医院将优先安排引进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培训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优先安排其所需研修经费、科研经费和仪器设备等。
(三)人才项目支持
1.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如入选,聘期三年内,省卫生健康委给予100万元或50万元的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
3.优先推荐申报苏州市“姑苏卫生人才”(特聘A类\B类\C类\D类),如入选,分别给予250、150万、50万、20万的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资助期内,可分别申请最高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15万元额度的科研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享受拔尖型人才的乐居政策。
(四)个人补贴支持
1.苏州市“引才补贴”,按照相应层次引进的高端人才,苏州市提供引才补贴,入选的人才根据不同类别最高可分别享受25万、50万、250万。
2.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入选者可享受“乐居租房贴”、“乐居助力贷”。其中,最高可享受8000元/月的“乐居租房贴”;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乐居助力贷”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3.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贡献奖励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年收入所形成的地方财力,且不超过其在苏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支出的总额。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
4.还可申请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特聘A类\B类\C类)等区级人才计划,如入选,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
(五)其他支持
符合苏州大学特聘教授及以上人才认定条件的,可提供充足的办公实验室用房,支持招聘科研助手组建科研团队,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入学。
三、申请方式
全年接受申请,申请者须提供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证明材料,填写应聘登记表(********,复制链接下载)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人才类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德清、秦雅楠
联系地址:苏州市崇文路9号(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