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1. 组织门诊护理工作,制定和实施护理规范、制度、标准、操作指南等,提高护理质量。
2. 协调门诊护理与医师、技师、药师等其他部门的工作,促进医院的门诊工作协调开展。
3. 组织护理人员开展病人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保健等宣传工作,提高病人和家属对医院护理的信任度。
4. 参与门诊管理和质控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体系、制度和标准,确保门诊护理管理的顺利开展。
任职要求:
1. 本科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持有国家承认的护士执业证书。
2. 具有三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一年以上门诊护理管理经验。
3. 熟悉国家有关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能够独立制定、执行护理方案和各种护理操作指南。
4. 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独立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意识,能够维护医院形象和病人利益。
6.有门诊筹建经验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