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描述:
1、接诊皮肤和医疗美容客人,提供光电美容等方面的诊疗服务;
2、全面负责所管病人的管理,及时处理病情变化;
3、按规定完成医疗文件的书写;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5、完成院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皮肤科相关专业,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2、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为皮肤科,可变更执业地点,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3、掌握皮肤科临床诊疗技能和皮肤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具有丰富的光电美容等方面医学美容治疗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团队精神;
5、具备美容主诊资格者优先;
6、有较强的营销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