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所学专业:财务相关专业;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会计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7.*55周岁以下,*50周岁以下。
8.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收等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医院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管理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具有较扎实的医院运营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
9.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15年以上,任单位财务、会计、审计部门负责人时间5年以上,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总会计师由县人民政府聘任实行年薪制,年薪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