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正高年龄50周岁以下,副高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三甲医院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特别优秀或紧缺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2、熟练掌握本专业核心技术,有特色鲜明的技术专长,在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方面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专业技术水平获得业内认可。
3、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具有带领本学科在相关学科领域保持或赶超省、市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发挥领导作用。所开展的学术研究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运用价值。
4、学术视野开阔,能够把握学科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学术成果突出。
5、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有三甲医院临床科室行政职务任职经历者优先考虑。
6、获得市级及以上专家荣誉或人才项目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