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条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其他相应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的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二、任职要求:
1、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康复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或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毕业;
3、中级以上职称,二级以上康复专科医院或医院康复医学科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4、具有系统全面的康复评估及临床诊疗技术,能胜任康复医学科业务开拓、组织管理、培养康复医学人才、质量控制、绩效管理等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的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