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类别:临床医学类
人员类别:社会人员
最高年龄:40岁
拟聘人数:1人
最低学历:本科
最低学位:学士
专业:临床医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执业方向)(B100301)、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A100223)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
英语水平:不限
户籍要求:市内外
用人方式:聘用制
与职位有关的其他条件:
1、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有至少2年二甲及以上级别医院精神专科临床经验。
2、有儿童青少年常见心理障碍诊治经验;
3、持有心理治疗师证并有心理治疗工作经验。
4、精神科医生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