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与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务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及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与能力,提升医院整体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负责医患关系的协调,医疗纠纷的处理;
2、根据国家颁布的医疗法律、法规、医院的管理制度、规程,对日常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医疗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缺陷;
3、协调、支持、管理和检查各医疗科室开展专业技术工作;
4、在院长与副院领导下,组织与协调全院性大型抢救;
5、对医务部所属医务人员提出晋升、聘用及奖惩等;
6、合理有效地安排本部门员工工作,加强劳动纪律,督促本部门员工贯切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7、上级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2、三级医院有10年以上专科临床经验及3年以上医务部主任工作经验;
3、掌握医学、管理学、法律知识及相关技能;
4、身体健康,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5、较好的应急能力、领导能力、决策能力;
6、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决断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