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须能全职来院工作。
2.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诚实、公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品质。具有良好医德医风,无医疗事故和违纪违法事件。
3.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具备较强的学科建设和管理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突破和创新,带领本学科快速发展,具备创建临床重点学科或临床重点(特色)专科的能力和经历。
4.应聘主任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50周岁及以下;应聘副主任须具有相关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