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院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落实院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2.负责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体推进“三不腐”,组织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
3.组织实施院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参与对干部提拔工作的监督;
4.上级纪检工作机构的相关文件归纳整理及归档工作。
5.负责对院内员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6.受理并处置涉及纪检工作业务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围绕医院主责主业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
任职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28岁;
2.能力素质要求:思维敏捷,工作严谨,原则性强,具有优秀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抗压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3.职(执)业资格要求:CET-4,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优先条件:法学、侦查学、财务、审计等专业优先,具有各级纪委监委机关、公检法机关等单位审查调查、侦查、公诉、审判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