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条件
医院自主带编引进的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优秀的职业素养,专业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学位,近3年工作单位为三甲医院;
(三)正高级职称(非基层),全日制本科起点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近5年工作单位为三甲医院,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优先。
二、引进需求
(一)引进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二)引进名额:5名;
(三)引进专业:临床医学类(1002、1051)、口腔医学类(1003、1052)、药学类(1007)、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3)。
三、人才待遇
(一)编制保障
占用医院事业编制。
(二)安家费
医院根据引进人才的实际情况,采取“一人一策”的方式,实施与人才价值相符的安家费40-100万元。
(三)住房补贴
为引进人才免费提供2年住房,或2年内发放1.2万元/年的住房补贴。
(四)科研项目配套资助
引进人才主持立项在研的纵向科研项目(课题),根据医院科研奖励有关规定配套资助。
(五)其他优惠政策
医院结合实际情况,协助引进人才的配偶落实工作;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协助在政府举办的就近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