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肿瘤内科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诚实可靠,身体健康,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带领学科引领市内先进水平、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能力;
3.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导师。
二、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下列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骨干;
(2)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者;
(3)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资助者;
(4)获得2项及以上省厅级科研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
(5)被列入省级人才项目管理;
(6)担任市级及以上医学会相应专业委员会主委、候任主委,设区市市级重点学(专)科学科带头人。
三、近5年,获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
四、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论文≥2篇;
五、有在国外知名医院或大学学习或任职经历,具有国际化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