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职责
1.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2.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在病员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3.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上级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4.对所管病员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5.向上级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6.手术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