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职资格
(1)护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具备院聘用副主任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经护理部主任管理岗位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德才兼备,担任护士长以上职务工作10年以上。
2.岗位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护理工作,履行护理行政管理、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护理质量管理等职责。
(2)拟定护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各项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护理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标准等。
(4)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
(5)主持检查与评价全院护理质量,定期组织护士长会议及护理质量分析讨论会,对存在的护理问题和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6)深入科室,对危重患者和疑难患者护理进行技术指导。
(7)负责拟定护士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院护士业务技术培训,引导护士成长。领导和组织护士开展护理科研及新业务、新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学术水平。
(8)负责全院护士调配,合理使用护理人力。主持护士聘用的业务技术考核,向医院提出护士晋升、晋级、奖励、处罚、调动等意见。
(9)建立健全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理工作量、护理工作难易程度、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要素对护理单元及护理管理者进行绩效考核。
(10)对护士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了解护士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11)承担教学任务的医院,落实临床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