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条件
1、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2、应届毕业生也可考虑;
3、取得助理、执业、或主治医师资格证,有临床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4、呼吸、内分泌、神内等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康复医学科等执业范围;
5、凡与皮革城集团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10月15日17:00(如在报名期内招聘失败,则重新开启报名)。报考人员在线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个人简历。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如遇应聘人员中50%为外地,则直接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符合聘任条件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无论体检是否合格,体检费概不退还。如入围人员可提供本人近半年内合格体检报告,经公司核实无误后可视为体检合格。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由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中国皮革城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若人员入职后三个月内离职,符合聘任要求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