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求人数:1-3人
2、专业方向
基础医学研究:病原学方向
临床医疗:感染性疾病、重症医学、呼吸内科
药学:新药研发、药理学
公共卫生:流行病学方向
3、招聘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4、相关待遇
(1)收入待遇
年收入约30万元(税前)。其中:年薪标准为人民币25万元(含预缴预扣),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各项福利及奖励政策和科研经费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可申请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津贴,不超过2年。《武汉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武人社发〔2014〕54号)
(2)科研资助(均为竞争性资助)
申报入选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的,每人每年资助10万,资助2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7号)
申报入选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每人每年资助10万,跟踪培养3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7号)
(3)人才项目(均为竞争性资助)
入选“武汉英才·优秀青年人才”项目的,给与相关政策资助。《关于建立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9〕2号)
(4)职称倾斜
考核合格出站的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7号。
(5)科研项目和发表论文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