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事、劳动工作的政策、方针,做好各项人事、劳动管理工作。
2、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制定人力资源管理专项规划,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明确部门内各人的岗位职责,组织落实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做好机关及临床部门的岗位设置与定编工作。
4、按照编制定额和医院发展需要,对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和使用。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流动管理与聘用管理的组织工作。
5、掌握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按照国家和上级干部政策,做好干部、职工的考核、晋升、任免等的组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做好院领导述职和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
6、负责对基层科主任和实施护士长负责制的护士长进行年度责任目标综合考核工作。指导和检查部门内人员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7、负责组织全院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各类专家的评荐工作。
8、负责审查考勤、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年薪制工资的测算与发放。督导检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人事、劳资改革建议、方案,完善人事、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0、加强岗位聘用管理,督导用人部门处理好人事和劳动关系,及时处理人事和劳动争议。
11、负责制订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包括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管理人员、机关轮岗培训人员的培训。
12、督导建立和完善人才数据库、档案数据库,不断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专业
2.中共党员
3.具有中级经济师或政工师职称
4.熟悉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有5年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