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卫生类高级职称人员和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
原则上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履历特别优秀或紧缺专业可放宽到5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包括:
A类:正高职称且是博士研究生。
B类:①副高职称且是博士研究生;②正高职称且是硕士研究生。
C 类:①正高职称;②博士研究生;③副高职称且是硕士研究生。
二 、培养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身份性质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2.引进的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学历背景、职称等级、学术成就、行业地位等因素,与人才协商确定。A 类人才年收入最高可达80万元,B类人才年收入最高可达60万元,C类人才年收入最高可达40万元。
3.对引进的正高职称人员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引进人才同时享受10万-80万元购房补贴、每月600元-2000元租房补贴、每月800元-3000元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