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国内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博士及博士生导师优先。
2.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学术成就,主持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对本专业有发展规划,专业技术特色鲜明,能引领推动学科发展。
3.在临床、科研、教学等方面具有特殊技能,具有突出的临床技术特色和临床实践经验,并在该领域取得较大成就,得到国内同行认可。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级人才项目或学术荣誉称号者、省级及以上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省级医学领军人才等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