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病区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分管病员的医疗工作。
2、担任值班,参加住院、门诊抢救工作。
3、按时查房,及时书写病历和完成诊疗工作。对重危病员应严密观察,积极抢救,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执行首诊、首问负责制。
4、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情记录,及时完成医疗文书的记录。
5、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变化。认真执行《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度》,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指导护士进行各项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6、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在门诊工作时,按门诊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7、认真执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及其细则,完成各阶段培训任务。
8、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或医师执业考试合格证明。有住院医师规培经历者优先或经考察合格后能及时到岗者优先。执业范围注册为精神科或执业范围未注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