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强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廉洁自律;
2.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具备做好领导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相关业务知识、组织领导能力和较丰富的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强的管理能力,开拓进取,服从组织,全局观念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并具有所从事岗位要求的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七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四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两年。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及以上。
(五)年龄要求:本科及硕士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外部竞聘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岗位管理工作经历。
(七)外部竞聘人员具有三级综合医院、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特别优秀人才经医院讨论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