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人才: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五年工作经历的正高职称(基层正高职称除外)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且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
三类人才: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五年工作经历的副高职称(基层副高职称除外)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且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四类人才:具有三级乙等医院及以上等级医院三年工作经历的高级职称(基层高级职称除外)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有执业医师证
有多年三甲综合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