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药学部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案,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总结和汇报;
2.负责药学部的质量管理工作,及药学部管理、人才培养、业务学习;
3.指导药物经济学、临床药学、药物不良反应等工作,组织实施新药的临床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药物遴选和用药目录确定工作,指导开展药物咨询工作,监督临床合理用药;
4.负责组织、检查药品的采购、供应及保管工作;
5.贯彻相关的药政法律法规,组织监督、检查全院的法规执行情况;
6.院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年龄55岁内,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2年以上三级医院管理工作经验;
3.精通医药管理知识,熟悉医药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掌握医疗管理知识和医保政策。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较强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