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身体健康、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德才兼备;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强,处事公平公正,愿为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贡献力量。
(二)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技能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有指导研究生经历。
(三)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一定的了解和独到的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还应具备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并能熟练运用到医疗、教学、科研环节中。
(四)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临床骨干人才任职条件
(一)符合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特聘岗位 D 档认定标准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副高以上职称;且在地级市以上三甲医院(含省属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和部队三甲医院)聘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年以上并担任科室副主任\主任助理\带组组长职务。
(三)性别不限,年龄45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