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务管理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根据上级要求和医院情况,组织制定并监督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3.布署对全院医疗质量和急危重病人管理的督查工作,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
4.负责临床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准入和考核,参与全院性的疑难、危重病人会诊;
5.对特殊医患关系组织调查、处理,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治疗工作;
6.组织重大手术和新医疗技术的审查和报告,参与医务人员医疗水平、新疗法评估等审批、监控和管理;
7.负责医疗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为医院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任职条件
1.临床医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职能人员需具备副主任职务管理经验满2年(含院外同等职务经历);
3.有较强的计划决策、执行力、组织指挥和协调把控能力,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自律,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