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描述:
胜任眼科临床工作、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
(三)责任感强,具有团队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深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学术态度,作风正派。
(六)在科研、教学或临床第一线工作,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取得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成就,在行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
(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带领团队完成学科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研究、临床医疗等任务,能引领本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或以上学历,在三甲医院工作满5年及以上。
2. 市级或以上三甲医院现职学科带头人、省级三大学会常委或以上,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
3. 取得省级或以上人才称号、担任省级或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的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优先。
4. 特殊紧缺型人才由高层次人才评定委员会讨论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由党委会决定。
(九)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境)内外人才,其近5年业绩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 以通讯作者(包含共同,要求排最后)或第一作者(包含共同,要求排名第一)发表中科院I区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影响因子大于等于20分的SCI论文不少于1篇。
2. 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或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一)或以上。
3. 所带领专科获得全国科技量值排名前100名,或获得复旦专科片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