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临床医疗、体检、医技等科室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各级人员职责、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组织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主持业务查房。决定重要的院内外会诊、转诊。审查、批准新开展的重大手术及新技术、新业务。医疗事故要亲自组织处理;
6、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上级安排,抓好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工作,提出临床干部任免、调动建议。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药卫生技术执业资质或专业技术任职资质中级及以上职称, 身体健康;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政治过硬、作风正派、责任心、服务意识及团结协作精神强;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医疗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以及领导能力;
4、具有公立医院、业务副院长管理工作经验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