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相关护理规程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定期检查、分析、总结;
3. 加强对护士长的领导和培养,不断提高护士长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4. 协调与处理护理与医疗、医技、后勤等部门的关系,做好各级护理人员的奖惩、晋升等工作;
5. 组织各级护士会议,贯彻实施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护理质量安全;
6. 指导并定期评价病室护工工作情况,落实护工的管理,定期进行护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和护工自身素质。
7. 院感工作的质量控制与实施管理。
8. 其他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
2.有较为丰富的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
3.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二甲及以上医院5年以上相关岗位管理工作经验;
4.具备高尚的医德医风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