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用人科室:药剂科(含药房)
招聘岗位:学科骨干
招聘人数:若干
(一)基本条件
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
3、热爱卫生事业、医德医风良好、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4、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有效的专业技术资质和执业证书;
5、具有正常履职、能胜任应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6、如有违纪违法未解除人员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予录取;
7、政治顾大局、医德高尚、行风端正。
(二)岗位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
临床医学专业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近 5 年内在三级医院从事相关专业临床工作 3 年以上。
三、薪酬待遇
1. 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法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科主任、学科骨干经考评后符合武汉市相应规定的可推荐入编考试;
2. 学科主任将从科主任中遴选产生,获聘的科主任将全面参与科室的组建,例如科室发展规划、人员招聘、专业技术团队组建、专科医疗设备配置等;
3. 医院鼓励和协助申报国家、省市医院的各类基金和人才项目;4. 具体引进待遇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进行面谈。
四、应聘者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从大学开始至今学习工作经历),负责的课题,发表论文清单并标注影响因子;
(2)代表性论著的全文;
(3)学历学位证书及任现职工作证明;
(4)应聘者二代身份证、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一张,应聘临床科主任需提供三篇学术论文代表作者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能够证明业务能力的各种辅助材料。